PDF 下載

1.綜述

1.1一般性銷售條款和條件(“GTAC”)涵蓋范圍包括?Elmo Motion Control Ltd. 的產品/服務(分別簡稱“公司”和“產品”)對買家(“買家”)的所有報價、采購訂單、確認和銷售/供應。

1.2 對公司下采購訂單(“PO”),表示買家同意、保證并承諾受 GTAC 約束。

1.3 如果 GTAC 的任何條款與公司和買家之間簽訂的任何書面協議規定的任何特殊條款不一致或有偏離,則以此類特殊條款為準,但不影響 GTAC 的其他無沖突條款。

2.報價的非約束性

2.1 公司提供的報價不視為構成公司提供任何產品或提供此類報價中所提到的任何服務的邀約。

2.2 除非公司以書面形式(“訂單確認”和“確認”,當適用時)正式接受 PO,否則任何報價都不具有約束性。

3.交付、價格和調整

3.1 除非另有規定,否則所有報價視為按照交付條款 EXW (Petah Tikva, Israel) (Incoterms 2010) 交付產品(“交付”)。

3.2 公司將采取合理措施執行任何交付時間,但準時交付不視為公司與買家之間協議的必要條件,任何延誤不能成為要求索賠或(以下另有規定除外)取消訂單的理由。在不背離上文的情況下,如果任何交付自任何適用訂單確認規定的預計交付時間起延誤超過 3 個月,買家有權取消相關 PO,此類交付延誤因以下情況導致除外:(i) 任何超出公司合理控制的事件,包括任何不可抗力(包括火災、洪水、地震、暴雨、龍卷風或其他自然災害)、不可抗力事件、戰爭、入侵、外國敵對行為、戰事(無論是否宣戰)、內戰、反叛、革命、起義、軍事或篡權或征用、恐怖分子活動、收歸國有、政府制裁、封禁、禁運、勞工糾紛、罷工、勞工封鎖或切斷或者電力或通信服務故障,原料普遍短缺;(ii) 公司將根據商業和/或其他考量自行判斷,決定修改和/或推出開發和/或產品發布計劃。

3.3 確認 PO 的所有價格基于任何適用訂單確認日期產生的制造、加工和交付的成本。如果任何交付前,任何此類成本增加(包括但不局限于材料成本增加,制造產品的方法或技術改變,或者任何其他原因),公司有權提前 30 天通知買家,相應調整價格。

4.改動

公司保留出于自行判斷,在已確認 PO 的任何產品中,加入適用訂單確認日期后公司推出的任何設計、軟件或任何其他改動的權利,同時不承擔任何責任。

5.支付

任何應向公司支付的金額應按照報價中規定的條款支付。

6.有限責任

6.1 公司提供的質保(“質保”)應符合和遵守 2015 年 8 月 C 版的公司客戶支持服務政策,后者是 GTAC 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質保向買家提供,只有買家可以行使權利,僅當產品正確維護并按照具體產品正常用途使用的情況下,質保生效。如果買家在 RMA 指定的質保期(“質保期”)內發現缺陷或不合規情況,必須自發現之日起十四 (14) 天內以書面方式通知公司(“通知”)。

6.2 僅當出于公司判斷,證明產品在質保期內出現故障后,質保生效。

6.3 公司質保不包括以下內容:(i) 非公司制造的整體部件、組件、附件或商品配件,應以相應制造商的適用質保(如果有)為準;(ii) 因誤用、疏忽、事故或運輸,或者未按照公司網站上發布的公司相關產品安裝指南安裝和/或使用而損壞的任何產品或組件、部件、附件或配件;(iii) 已經維修、改動或組裝的任何產品或組件、部件、附件或配件(包括但不局限于公司建議的產品電路或網絡設計或結構的任何偏差,安裝或移除產品功能,以及所有其他改動),并且上述操作由非公司授權人員出于自行判斷執行,影響其制造性能、穩定性或用途;(iv) 產品外部電氣工作或者連接或使用非公司提供的配件或其他設備(包括網絡設備)或者未能維持相同標準導致,任何產品需要調整、糾正、維修或更換或者延長使用時間;(v) 沒有故障,但發生磨損需要在質保期內更換的產品或部件(包括已經達到使用壽命的耗材或部件);(vi) 集成非公司書面建議的第三方產品;(vii) 使用非設計用途和/或不符合其規格的產品。本質保不涵蓋更換故障部件產生的人力費用、差旅和酒店住宿費用。

6.4 第 6 節規定的質保是公司提供的唯一質保。公司據此放棄和排除任何其他明示、暗示或法定擔保,包括對適銷性、特定用途適合性的擔保,以及交易或使用商品過程中產生的任何其他暗示擔保。

7.無擔保

對于任何 PO 和/或訂單確認中的任何產品,其任何具體用途適合性,或對任何說明標準、規格或數量的符合性不適用于任何明示或法律、約定、判例法或其他暗示的任何條款、條件、擔保或保證,除非適用訂單確認中明確提到此類條款、條件、擔保或保證。與尺寸、輸出、容量、強度、重量、性能和/或類似數據有關的任何信息、統計數據或規格,照片、示意圖、圖紙或規劃圖(無論公司是否發布)不視為與 PO 或訂單確認主體相關,除非其出現在公司的正式圖紙和/或設計數據表和/或維護手冊或者公司或代表公司發布的與任何產品有關的任何文件中(如果有)。

8.責任限制

8.1 在任何情況下,對于任何意外、特殊、間接或后續損失(包括但不局限于丟失銷售和利潤、過高或增加成本和費用,停機成本和買家對此類損失索賠),無論因不交付或者使用、誤用或無法使用任何產品,或者公司疏忽或任何其他侵權行為導致,公司不承擔任何責任。無論以違反質保、違反合同、疏忽或者侵權責任或任何其他法理下的嚴格責任追溯此類損失,此豁免條款都適用。

8.2 在適用法律,以及 GTAC 任何其他條款或者公司與買家任何其他協議允許的最大范圍內,公司以及公司官員、總監、合作伙伴、員工和轉包商對于買家,或者由買家或通過買家主張的任何人,關于任何索賠、損失、成本和破壞的全部責任,包括因任何原因從 PO 產生或與 PO 以任何方式相關的任何性質的律師費用或索賠配用,不超過發生責任事件時,任何具體 PO 下買家實際收到的全部貨值。此限制適用于主張或產生的任何責任或訴訟權,除非適用法律禁止。

9.知識產權和文檔

9.1 買家確認,與產品有關的所有知識產權,包括專利、源代碼、版權、模型和圖紙、商標和知識歸公司和/或其供應商所有,始終屬于公司和/或其供應商。除了任何適用訂單確認或者公司與買家之間其他協議明確規定的內容外,買家不享有產品的任何權利、權益或利益。

9.2 在不背離上述內容的前提下,公司始終是所有圖紙、計算、示意圖和任何其他印刷材料(統稱“文檔”)的權利所有者。未經公司事先書面許可,不得復制或以其他方式向任何第三方提供任何文檔。

10.監管法律和管轄權

10.1 GTAC、RMA、任何 PO 以及公司與買家之間生效的任何其他協議按照以色列法律管轄和解釋,不考慮與法律原則的沖突。

10.2 與 GTAC、RMA、任何 PO 和任何訂單確認以及公司與買家之間任何其他協議有關或從中產生的任何爭端應提交至 Tel Aviv-Jaffa 主管法院唯一管轄區

2015 年 8 月 B 版